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 企业基本情况
编 号 |
项 目 |
内 容 |
备 注 |
1 |
企业名称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所属行业 |
无机盐制造 |
|
3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法人代表 |
王瑞庆 |
|
5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 |
|
6 |
邮政编码 |
453000 |
|
7 |
电话 |
0373-7075928 |
|
8 |
联系人 |
王海军 18635056170 |
|
9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工艺 |
年产15000吨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年产5000吨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 |
|
10 |
关键设备 |
辊道窑、高效混合机、振动筛、机械磨、除铁器、配料罐、洗涤剂、盘式干燥机 |
|
11 |
年末职工人数 |
372 |
上一年度数据 |
12 |
技术人员总数 |
85 |
|
13 |
年总产值 |
190243.41万元 |
|
14 |
年总利税 |
17359.71万元 |
|
15 |
建厂日期 |
2015年 |
|
16 |
投产日期 |
2016年 |
|
- 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水产生与治理情况
废水主要为前驱体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离心母液、洗涤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水、过滤机定期清洗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酸式喷淋塔产生的含氨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制纯水系统外排水、循环水系统外排水、烧结车间洗涤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前驱体车间洗涤废水经压滤+精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清液回用于洗涤工序,浓液和离心母液进入脱氨除重系统处理后,再经MVR蒸发系统,尾水达标排入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烧结车间1内洗涤废水经过滤后回用,前驱体车间和烧结车间1地面清洁废水经车间内沉淀后进入除重系统。过滤机定期清洗而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采用洗涤反渗透处理后的清液,清洗后废水随反渗透后的浓水进入脱氨除重系统。酸式喷淋吸收塔产生的含氨废水经碱液调节后进入脱氨除重系统。纯水制备深水和循环水系统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烧结车间2和烧结车间3洗涤废水经过滤后回用于洗涤工序,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车间内沉淀处理后进入除重系统。
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浓度:悬浮物15mg/L、石油类0.06L、生化需氧量5.3mg/L、氨氮0.530mg/L、总氮2.34mg/L、锰0.08mg/L、镍(总镍)0.14mg/L、钴(总钴)0.16mg/L,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产生与治理情况
废气主要为烧结车间1、2、3配料、混合、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前驱体车间干燥、混料、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沉淀反应、氨水储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
配料、混合、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反应、离心洗涤工序产生的氨经两级酸式喷淋塔处理后和烘干、混料、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并入15m高排气筒排放。
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3.6mg/m3、镍及其化合物5*10-2mg/m3、钴及其化合物ND、氨 0.87mg/m3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3、 固废产生与治理情况
固废主要有原料配液过滤工序产生的水不溶物、磁选废料、除尘颗粒物、废滤袋、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除重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膜及生活垃圾等。
不溶物、磁选物料、污水处理站除重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除尘收集的颗粒物主要是三元正极材料,收集后返回生产线烧结后外售,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反渗透膜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噪声来源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空压设备、泵类,采取基础减震减震、厂房隔音后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